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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项目资产评估公示
关于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项目资产评估公示
  • 2021/10/9
  • 来源: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

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项目

资产评估公示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根据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保利中轻所属海诚股份成都公司申请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批复》(保集字〔2021〕712号),同意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

二、评估机构选聘方式

从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机构备选库中选取,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三、评估机构及评估师资质

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黄迅,注册评估师编号:51020058

吴金国,注册评估师编号:51190062

四、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评估公司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清查核实,对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程序主要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承接评估业务时,通过与委托人沟通、查阅资料或初步调查等方式,明确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等相关当事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综合分析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评价项目风险,确定承接评估业务后,与委托人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根据本评估项目的特点、规模和复杂程度,编制合理的资产评估计划,并根据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的具体情况及时修改、补充资产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根据评估业务的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必要的勘查。本次现场调查主要在委托人处完成。

(五)确定评估方法并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通过对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内资产的调查了解,确定适当的评估方法,同时收集与资产评估有关的市场资料及信息,根据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补充收集所需要的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及内部复核

整理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收集到的市场资料及信息,在对被评估单位财务经营状况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对信息资料、参数数量、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按评估准则的要求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必要的内部复核工作。

(七)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与委托人及资产评估相关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沟通,听取各方对资产评估结论的反馈意见并引导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合理理解和使用资产评估结论,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并以恰当的方式提交给委托人。

五、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报告摘要

1、项目名称: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2、委托人: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4、被评估单位: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

5、评估目的:股权转让

6、经济行为: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拟转让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需对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本次评估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7、评估对象: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23.2万元(股权比例0.052%)出资的市场价值。

8、评估范围: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拥有的经审计的账面资产总额109,833.96万元、负债55,454.30万元。

9、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10、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11、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12、评估结论: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记录的总资产价值109,833.96万元、负债55,454.30万元,所有者权益54,379.6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54,379.6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肆仟叁佰柒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较账面所有者权益无评估增减值。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23.20万元出资的评估值为28.13万元。 

(二)特殊事项说明:

1、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使用的2019年-2020年12月资产负债、财务指标等相关信息,系利用被评估单位聘请的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华会宜审(2020)字第131号《审计报告》和川华会宜审(2021)字第361号《审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四川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宜宾分所系委托人聘请的独立审计机构,该审计机构具有审计业务资格,审计机构及审计专业人员签章完备,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我们认为将其作为评估依据具有时效性和可靠性,对其披露的相关信息,我们予以充分相信。

2、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本次不存在资料不全的情形,因委托人持有的股比很小,被评估单位不愿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本次未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现场调查,除此之外不存其他瑕疵的事项。

3、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因委托人持有被评估单位的股比很小,被评估单位不愿配合进行现场调查,本次未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本次评估结论根据被评估单位基准日的审计报告得出。

4、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本次评估时仅获取了被评估单位的营业执照、审计报告、章程等。未对其资产和负债进行现场核查,也未获取相应的权属资料,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5、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不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6、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本次评估不存在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7、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8、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不存在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9、期后事项披露

本次资产评估不存在应披露的期后事项。

10、其他特殊事项说明

(1)委托人持有的被评估单位232,000.00元出资,目前由廖皖代持,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2)因委托人持有股份比例较低,被评估单位未同意打开全面评估,仅愿意提供自身及下属控股单位报表的方式配合评估工作,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

(3)根据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说明,被评估单位自身及下属企业主要实物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近年未出现重大变动,故本次评估可按照审计报告的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得到评估结论。

(4)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确认;本报告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资料真实、合法、完整为前提,本评估公司未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等证据资料或所牵涉的责任进行独立审查,亦不会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6)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的瑕疵事项,在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次评估未考虑流动性折价及控制权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账面记录的总资产价值109,833.96万元、负债55,454.30万元,所有者权益54,379.66万元,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54,379.66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亿肆仟叁佰柒拾玖万陆仟陆佰元整),较账面所有者权益无评估增减值。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宜宾信雅股份有限公司23.20万元出资的评估值为28.13万元。 

(二)评估结论成立的条件

1、本评估结论系根据评估报告中描述的原则、依据、假设、方法、程序得出的,只有在上述原则、依据、假设存在的条件下成立;

2、本评估结论仅为本评估目的服务;

3、本评估结论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的影响;

4、本评估结论未考虑特殊交易方式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5、本报告评估结论是由本评估机构出具的,受本机构评估人员的职业水平和能力的影响。

七、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可到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及资产评估明细表。

八、公示方式及公示日期

1、公示方式:采用网站和公示栏方式,网址和公示栏地址如下: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网站,网址:pg电子最新网站入口-pg电子试玩入口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内网,网址:http://192.168.1.123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公示栏,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9号1楼

2、公示日期:2021年10月09日至2021年10月14日

九、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1、公示反馈意见收集

公示反馈意见请于2021年10月15日之前以电子版本或书面方式报送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邮箱:wangqiang@qrsj.com传真:028-8664370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9号财务部

2、公示反馈意见处理方式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将对收到反馈意见进行整理汇总,若反馈意见对股权转让和评估结果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将及时与评估机构沟通协商并向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报告,公司将公示反馈意见及处理结果形成公示结论,作为评估项目备案文件上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十、联系人及pg电子试玩入口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 王强

pg电子试玩入口的联系方式:电话:028-86631295

电子邮箱:

 

 

中国轻工业成都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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